根據(jù)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廳[2019]2號)、《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(guī)定》(教學[2018]5號)等文件要求和學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,為切實做好我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組織管理工作
1.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,全面負責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。
2.學院成立復試監(jiān)督小組,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的監(jiān)督檢查,并受理考生的舉報、投訴事宜。
3.學院成立學科專業(yè)復試小組,負責本院研究生復試工作。各復試小組成員均由五名相關學科專業(yè)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歷的教師組成。
復試內(nèi)容、復試形式和復試規(guī)則
復試內(nèi)容包含專業(yè)課筆試、綜合面試、心理測試等內(nèi)容。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。具體為:
(1)專業(yè)課筆試。考試時間為2小時,滿分100分。新聞傳播學(0503)復試科目名稱為新聞傳播綜合,新聞與傳播(0552)復試科目名稱為新聞傳播綜合。
(2)綜合面試。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、專業(yè)素質和能力、綜合素質和能力、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進行考察,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,滿分為120分,其中,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、專業(yè)素質和能力、綜合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,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為20分。
(3)加試
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,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課程,課程科目名稱為新聞學概論、傳播學概論。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2小時,滿分為100分。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,但若有一門不及格(低于60分)將不予錄取。
(4)心理測試
請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于4月7日面試后上網(wǎng)完成心理素質測試。
復試時間、地點和程序安排
流程 |
時間 |
地點 |
備注 |
報到與資格審查 |
4月5日 15:30-17:30 |
湖南理工學院 9號教學樓9409室 |
考生報到,現(xiàn)場查驗并提交資料,繳納復試費。 |
資格審查內(nèi)容: 1.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準考證、1寸照片3張。 2.畢業(yè)證書、學位證書(應屆生帶學生證)原件及復印件。 3.往屆考生需在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教育部學信網(wǎng)下載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或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》原件及復印件 4. 一志愿士兵計劃考生復試報到時應提供本人的《男(女)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》和《退出現(xiàn)役證》的原件和復印件。 5.提交《2019年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表》、《湖南理工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考核表》、《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調劑申請表》(調劑學生填寫)、《湖南理工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》、《湖南理工學院201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》共5個表格。 6.繳納復試費及體檢費共205元 |
體檢 |
4月6日8:00-11:00 |
湖南理工學院 校醫(yī)院 |
請空腹參加體檢 |
專業(yè)課筆試 |
4月6日14:00-16:00 |
湖南理工學院 9號教學樓9T1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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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試 |
4月6日 16:30-18:30 19:30-21:30 |
湖南理工學院 9號教學樓9502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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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面試 |
4月7日8:00-12:00 13:00-15:00 |
湖南理工學院 9號教學樓9409室/9502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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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測試 |
4月7日15:00-16:00 |
湖南理工學院 9號教學樓9506室 |
上機操作 |
心理測試安排: 1.測量方式 (1)打開湖南理工學院官方網(wǎng)站,點擊左上角菜單中的“機構設置”。選擇“學工部、武裝部”,打開頁面后選擇“心理測試”。 (2)輸入用戶名:考生編號;密碼:身份證號,選擇測評用戶,輸入驗證碼。 (3)在右上角“選擇量表”菜單中選擇并完成“心理健康臨床癥狀自評測驗SCL90”。 (4)測試開始時間為2019年4月7日13:00 2.測量說明 (1)測試前,請認真閱讀指導語。 (2)作答時,不要費時斟酌,請?zhí)拐\表達與自己當前情況相符的選項,不必顧忌到其他人或主試者的意見和立場,順其自然依個人反應作答。 (3)本測試不計入復試成績。測試結果將作為研究生錄取和培養(yǎng)過程的必要參考。 3.咨詢電話: 電話:07308809701 聯(lián)系人:毛老師 |
調劑要求
1.接受調劑的學科專業(yè)及人數(shù):新聞傳播學(0503) 7人
新聞與傳播(0552) 8人
2.調劑專業(yè)要求:調劑專業(yè)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(yè)要相同或相近。初試科目與調劑專業(yè)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統(tǒng)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。
3.調劑復試名單遴選原則:堅持“按需招生、德智體全面衡量、擇優(yōu)錄取、寧缺毋濫”的原則,根據(jù)學生學科專業(yè)競賽獲獎、所學專業(yè)、初試成績(包括外語統(tǒng)考成績)及其他綜合擇優(yōu)遴選調劑復試名單。
錄取規(guī)則
1.成績的計算方法:
(1)一志愿考生的總成績核算辦法:總成績=初試總成績+專業(yè)課筆試成績+綜合面試成績。
(2)調劑考生的總成績核算辦法:總成績=初試總成績×50%+專業(yè)課筆試成績+綜合面試成績。
(3)加試成績不記入復試總成績。
2. 錄取規(guī)則
(1)復試總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;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、體檢和心理測試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。
(2)最終成績排序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(jù),因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,學院將根據(jù)專業(yè)招生計劃,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按復試總成績分別排名,優(yōu)先錄取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后,剩余指標根據(jù)調劑生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錄取。
(3)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(學籍)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。所有考生在通過國家教育部錄取檢查后,才正式取得錄取資格。
新聞傳播學院
2019年3月27日